为进一步净化法治营商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共同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定,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台县烟草专卖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经营主体违法违规向未成年人租售寄存手机和售卖烟酒等专项整治行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县经营主体向未成年人租售寄存手机和售卖烟酒等违法违规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违法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手机租售寄存等相关服务
1.手机销售经营者未经未成年人监护人同意,擅自向未成年人出售手机(含二手手机);
2.经营主体无证、超范围经营,变相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手机寄存、充电等服务;
3.经营主体通过向未成年人出租(借)手机(卡)等方式诱导未成年人到店消费。
(二)违法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
1.经营主体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含拆包散支)、电子烟;
2.经营主体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相关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标志;
3.经营主体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卡”“仿真烟盒”“仿真烟”等变相诱导未成年人接触烟草制品的玩具。
(三)违法违规向未成年人售卖酒类或容留饮酒
1.经营主体直接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或含酒精饮品;
2.经营主体未在显著位置设置相关禁止向未成年销售酒类产品的标志;
3.明知是未成年人仍容留其在经营场所内饮酒的。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
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936-6621816
高台县烟草专卖局电话:0936-6620933
2.来信来访
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台县城关镇县府东街213号)
高台县烟草专卖局(高台县城关镇人民西路403号)
邮编:734300
请举报人尽可能提供涉嫌违规经营主体的名称、地址、具体行为及相关证据材料,以便核查。我们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台县烟草专卖局
2025年12月25日